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11125093802640000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集体土地使用证:91-24086 |
刘金侠 |
宅基地使用权 |
|
料甸镇联合村唐家屯 |
产权证丢失,无法收回 |
公告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阿城分中心
2021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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