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道里分中心历史遗留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30 09:51: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20】第98号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董岩,现为坐落于哈西民主家园B173单元2703室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65.01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郝静,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90211259。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西新区阳光街7号,联系电话:0451-5187190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7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宋丕喜,现为坐落于道里区爱建中兴家园11单元2107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1.98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宋恩成(宋丕喜)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2065。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09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张晓弩,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51单元90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3.9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李识非(张晓弩)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190047。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10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王庆杰,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51单元160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3.9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王庆彦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190044。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10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马增欣,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182单元3001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33.74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马增欣(于志英)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190941。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10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郭晶,身份证号:232103********0943,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中兴家园31单元29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9.5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李凤江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190144。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7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肖丽敏,身份证号:230106********1423,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中兴家园92单元30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1.3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李淑芬(聂颖)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1017。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7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闫广明,身份证号:230102********4612,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清河湾小区C022单元6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43.42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闫文清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80023249。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0909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张杨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清河湾小区E015单元1202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45.3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袁淑珍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80026900。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0909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马秀芬,身份证号:230104********0922,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清河湾小区B103单元2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55.53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程其海,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80021285。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0910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陈雷,身份证号:231024********6317,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清河湾小区B197单元4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54.9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刘淑霞,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80024797。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101室,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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