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字第2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联系方式:8763094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慧英 | 房屋、土地 | 道里区工厂街17号A栋18层B号 | 82.09平方米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2020年09月29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字第2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联系方式:8763094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闫永华 | 房屋、土地 | 道里区工厂街17号A栋17层E号 | 175.52平方米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2020年09月29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字第2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联系方式:8763094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闫永华 | 房屋、土地 | 道里区工厂街17号A栋17层D号 | 106.53平方米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2020年09月29日
公 告
【2020】第99号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陈广迪,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787号哈西·民主家园B-11栋2单元18层0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3.35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李贵文,陈玉杰,(原产权人孙秀琴)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90210907。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西新区阳光街7号,联系电话:0451-5187190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刘景艳,身份证号:232301********0828,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中兴家园9栋1单元31楼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1.3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崔焕英(刘景艳)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1709。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谢慧元,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1栋1单元1709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0.64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杜国贤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1913。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高宇,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9栋3单元210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5.3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高翰利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0808。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李洪军,身份证号:230106********0833,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中兴家园13栋3单元14楼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3.35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李洪军等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40200203。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9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丁清俊,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2号中兴家园1号楼1单元2003室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0.96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杨晶(丁清俊)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0870。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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