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道里分中心历史遗留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0-09-30 15:48: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字第2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联系方式:8763094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王慧英

房屋、土地

道里区工厂街17A18B

82.09平方米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2020年09月29日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字第2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联系方式:8763094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闫永华

房屋、土地

道里区工厂街17A17E

175.52平方米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2020年09月29日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字第2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联系方式:8763094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闫永华

房屋、土地

道里区工厂街17A17D

106.53平方米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2020年09月29日

   

2020】第99号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陈广迪,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顾新路787号哈西·民主家园B-112单元180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3.35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李贵文,陈玉杰,(原产权人孙秀琴)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90210907。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西新区阳光街7号,联系电话:0451-5187190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刘景艳,身份证号:232301********0828,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中兴家园91单元31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1.3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崔焕英(刘景艳)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1709。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谢慧元,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11单元1709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0.64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杜国贤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1913。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高宇,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93单元210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5.3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高翰利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0808。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8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李洪军,身份证号:230106********0833,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中兴家园133单元14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3.35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李洪军等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40200203。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9日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丁清俊,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路62号中兴家园1号楼1单元2003室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0.96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杨晶(丁清俊)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0870。本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10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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