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字第2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联系方式:8763094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张美玲 | 房屋、土地 | 道里区共乐小区26栋3单元1层1号 | 61.05平方米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2020年10月09日
公 告
【2020】第100号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明星丞,现为坐落于哈西民主家园A-01栋1单元17层06室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王岩,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90215342。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西新区阳光街7号,联系电话:0451-5187190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30日
公 告
【2020】第101号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苏兆新,现为坐落于哈西民主家园B-12栋1单元17层01室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92.45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王岩,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90215342。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西新区阳光街7号,联系电话:0451-5187190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30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王金玲,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9栋3单元150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5.39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吕明辉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1578。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30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王璐璐,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10栋1单元29层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4.92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王平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471082。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人和街62号,联系电话:0451-8273639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09月30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唐亮奕,现为坐落于爱建中兴家园3栋1单元2403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74.93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唐亮奕(王敏)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110190243。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南岗区宣化街145号,联系电话:0451-86686803。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10月09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王永青,身份证号:230103********2227,现为坐落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清河湾小区C04栋1单元1层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53.81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栾晓明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80027192。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101室,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10月09日
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常鹏现为坐落于道里区清河湾小区B01栋1单元2302室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82.55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郑朋来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80023357。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2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道里区顾新路329号101室,联系电话:0451-8436831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0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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