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201228110757707447
刘春柳 因保管不善,将 黑(2018)哈尔滨市不动产权第0059740 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春柳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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