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刘建国 身份证明号码:230103196806295114 被继承人:刘寿元 身份证明号码:230103193212045130申请人 刘建国 因继承被继承人 刘寿元 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3月21日向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哈西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干部履历表、房产证、户口、身份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 刘寿元 于2024年2月5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南岗区西工七道街3栋2单元6层2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刘建国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
其他继承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名(盖章):刘建国
2024年4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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