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申请人:芦长军 身份证明号码:230103194902095121 被继承人:胡朝信 身份证明号码:230103194712205115申请人 芦长军 因继承被继承人 胡朝信 的不动产权,于2024年4月22日向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哈西分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提供了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干部履历表、不动产权证书、户口、身份证等申请材料,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 胡朝信 于2023年1月18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南岗区哈西大街36-9号尚熙雅轩9栋1单元7层8号
三、被继承人的不动产权由 芦长军 继承。
四、除第三项列举的继承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无
其他继承人。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名(盖章):芦长军
2024年4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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