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02月13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联系方式:86303175 86303153
序号 | 原权利人 (被继承人) | 权利人 (拟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卢守斌 | 施海滨 卢江虹 | 私产 | 南岗区和兴路199-6号1单元4层2号 | 230103 013002 GB00027 F00010047 | 64.97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南岗分中心
2020年 1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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