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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淑华

发布时间: 2020-01-23 08:32:4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0011011083903645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001062993

曹淑华

房屋所有权

南岗区木介小区8栋2单元2层3号

公告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 依兰县人民法院 刘国库

2020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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