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编号: | 20210112084405938298 | ||||||||||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 |||||||||||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1101051560 | 梁勐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平房区联盟大街91号1门 | |||||||
公告单位: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
2021年0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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