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石兴田,身份证号: 230102********4812 为坐落于群力新苑A区27栋4单元201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 住宅 ,建筑面积 74.79 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石兴芝身份证号:230103********1328 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给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 01080063843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
2月 19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群力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道里区群力岷山路163号 联系电话 0451-87608086,87608089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群力分中心: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联系电话 0451-85986641
哈尔滨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群力家园A11栋,0451-82368211
2021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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