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20190220110944214000
双城市桓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00007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双城市桓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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