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10916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双城分中心(哈尔滨市双城区东直路九号)
联系方式:8336335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双城市丰谷粮油经贸有限公司 | 集体土地使用权 | 双城永和街道光明村 | 3553.21㎡ | 工业用地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双城 分中心
2021年09月 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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