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210270568
哈尔滨全力兴电站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 哈国用(2007)第51954号 号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哈尔滨全力兴电站工程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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