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22815513657740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501054322 | 赵贵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南岗区新发小区D01-3栋4单元7层3号 | ||
2 | 201003241 | 皮春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作有权 | 南岗区龙福家园14栋5单元7-8层2号 |
公告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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