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3033109194542625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1501043147 | 崔丽新 | 房屋所有权 | 道里区民安小区3栋7单元8层3号 |
公告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31日
copyright© 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技术支持: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黑ICP备:17006522号 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