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哈不动产权公告市民〔 2018 〕字第7号
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61号),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 12月 12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并且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一致的情况下,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南岗区中山路181号2层B区
联系方式:0451-87153111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哈尔滨市和兴百货商店 | 房屋 | 南岗区西大直街406号1-3层 | 1102.09(最终以不动产测量报告为准) | 商业服务 | 附件《房产情况说明及承诺》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驻市民大厦分中心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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