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海涛、王玉兰

发布时间: 2021-02-18 16:23: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1021012241199862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哈集用(2005)字第5386号

方海涛

集体土地使用权


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信义村(沟东)

依据行政复议决定书{黑政复决(2016)86号}


2

哈集用(2005)字第5387号

王玉兰

集体土地使用权


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镇信义村(沟东)

依据行政复议决定书{黑政复决(2016)86号}


































































公告单位: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2月10日



 


copyright© 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技术支持: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黑ICP备:17006522号  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