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件 指 南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林权的抵押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南岗、道外二、香坊二、平房、群力分中心按服务地域范围办理。
二、办理范围
本市主城五区内,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7.《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或登录www.hrbbdc.org.cn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个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代码证或其他
身份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文件等必要材料;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5.以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办理抵押,提交发包方备案的证明材料;受让方将通过流转取得农户家庭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提交承包方同意证明材料和发包方备案的证明材料;同意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的,应当提交已存在债权的合同以及当事人同意将该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书面材料;以共同共有林权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意见材料;在已抵押的林权上再行设定林权抵押的,应提供顺位抵押知晓函。
五、收费标准
0元/件
六、收费依据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七、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小微企业20分钟内限时办结。
八、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网上可预约:登陆www.hrbbdc.org.cn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即可完成):申请、受理、领取登记结果(自愿选择邮寄送达)。
九、登记结果
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自动生成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人也可在现场或通过邮寄获取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十、各经办分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南岗分中心 | 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 86303175 |
道外二分中心 | 道外区南直路703号 | 57681115 |
香坊二分中心 | 香坊区民生路101号 | 82642372 |
平房分中心 | 平房区机装街14号(建文小区2号楼) | 86520893 |
群力分中心 | 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 85986641 |
十一、投诉电话:871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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