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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 2023-03-31 11:06: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办 件 指 南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南岗、道外二、香坊二、平房、群力分中心按服务地域范围办理。

 

二、办理范围

本市主城五区内,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

 

三、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5.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或登录www.hrbbdc.org.cn下载);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和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不动产面积测量报告;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五、收费标准

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80元/件

非住宅类:550元/件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六、收费依据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

 

七、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现场调查及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小微企业20分钟内限时办结(现场调查及公告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八、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网上可预约:登陆www.hrbbdc.org.cn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即可完成):申请、受理、领取登记结果(自愿选择邮寄送达)。

 

九、登记结果

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自动生成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也可在现场或通过邮寄获取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

 

十、各经办分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

南岗分中心

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86303175

道外二分中心

道外区南直路703号

57681115

香坊二分中心

香坊区民生路101号

82642372

平房分中心

平房区机装街14号(建文小区2号楼)

86520893

群力分中心

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85986641

 

十一、投诉电话:871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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