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 件 指 南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个人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化
办理变更登记
一、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所属各分中心(驻市民大厦分中心除外)。
二、办理范围
本市主城五区即: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四、申报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通过系统自动填报的,可免提交);
2.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
4.除需提交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外,还应提交: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补充合同;
(2)因自然灾害导致部分土地灭失的,提交证实土地灭失的材料。
5.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税费缴纳凭证。
五、收费标准
0元/件
六、收费依据
财税〔2016〕79号
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税〔2019〕45号
七、承诺办理时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现场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八、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网上可预约:登陆www.hrbbdc.org.cn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一窗申请受理、领取登记结果(自愿选择邮寄送达)。
九、登记结果
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自动生成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也可在现场或通过邮寄获取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
十、各经办分中心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各经办分中心 | 办理地点 | 咨询电话 |
道里一分中心 | 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 87630943 |
道里二分中心 | 道里区康安路198号 | 87052237 |
南岗分中心 | 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 86303153 |
道外一分中心 | 道外区南十七道街183号 | 88947319 |
道外二分中心 | 道外区南直路703号 | 57681115 |
香坊一分中心 | 香坊区中山路17号 | 55150370 |
香坊二分中心 | 香坊区民生路101号 | 82642372 |
平房分中心 | 平房区机装街14号 (建文小区2号楼) | 86520893 |
哈西分中心 | 南岗区王岗大街807号 | 85986635 |
群力分中心 | 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 85986641 |
经开分中心 | 南岗区长江路151号 | 82320530 |
十一、投诉电话:87153315
106.个人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化 办理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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