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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受理,税费统缴”仅凭一个身份证即可办理登记

发布时间: 2019-12-30 17:45: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窗受理,税费统缴”仅凭一个身份证即可办理登记

    ----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即时办结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交易税费一窗通缴的相关指示精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认真筹备,结合实际制定《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交易税费一窗通缴、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即时办结工作方案》,于12月23日在所属12个分中心正式试运行,实现了办事群众凭一个身份证(不再要求权利人提交户口本、婚姻关系等证明材料),同城跨区即时办结商品房转移登记及一般抵押登记等业务,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以市政府政务平台为中间媒介,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仅凭身份证即可在不动产登记系统获得相关部门信息。通过与民政系统对接可以查询申请人婚姻状况信息;通过与卫计委系统对接可以调取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户口簿、结婚证等要件;同时与公安部门初步实现了系统对接,将民政与卫计委获得的数据应用于公安信息的核验,鉴于部门规定的约束,现仅能核实申请人本人户籍信息,需要利用民政、卫计委的数据弥补同户籍人员信息。

二是与税务部门完成了新程序的升级改造,对登记流程进行调整,取消了原涉税信息查询环节,将查询工作并入不动产窗口受理环节中。完成了税费通缴一体化平台搭建,不动产、国土、税务、银行等部门人员集中进驻缴费窗口,申请人收到 “应缴税费及领取证书”的手机短信后。领证时不移步,一个窗口统一收缴全部款项,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一次缴费提供便利,实现“一窗受理、税费通缴”。

三是进一步优化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操作流程,在业务审核二审制基础上,采取受理、核定流水作业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信息与税务部门同步共享,税费一窗通缴,办理业务自申请至领证30分钟内即可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因涉及房屋价格评估、行政审核等事宜,工作时限上暂继续保持二个工作日内办结。

下步工作中,针对调整的相关事宜,我中心将边办理边熟练,强化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实时共享互联对接,使流程更畅、效率更高,确保“一窗受理、税费通缴”工作真正方便企业、群众。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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