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机构或者商业银行
进行互联网备案的须知
各类金融机构: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20]4号)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持续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有效衔接,集中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交易“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
金融机构作为抵押权人应到登记机构进行资质备案,方可开展互联网抵押登记工作。具体材料为: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任职证明文件(复印件);
5、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公章印模(业务章或行政章)。
7、信息数据共享保密协议(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官网下载)。
上述资料需要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8号或以交换、邮寄的方式送达。
咨询电话:86902111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2021年1月31日
在线申请操作说明 - 银行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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