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本人 刘端洋 ,拟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按照历史遗留问题零散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拟登记不动产坐落于 道外
区 水利 小区3栋3单元4层3号,房屋用途为 住宅 ,建筑面积 82.39平方米。本人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4月 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人: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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