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网站上传(陶瓷小区哈尔滨日报3月12日见报共15个)

发布时间: 2019-03-21 15:08: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张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93单元1302

65.14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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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刘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172单元1202

73.18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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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朱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112单元2003

64.00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贺秀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93单元1404

61.18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付海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82单元2103

63.67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秦绍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72单元1803

62.92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月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陈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82单元702

68.70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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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郝冬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93单元1104

61.18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马书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22单元2201

82.79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0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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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李伟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12单元504

59.81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1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马娜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72单元1303

62.92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1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乔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21单元3103

70.70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1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孙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131单元403

70.68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1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耿树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32单元403

64.91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1041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刘彦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22单元1604

59.68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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