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道外二分中心历史遗留公示五

发布时间: 2020-09-27 15:13: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3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郑凤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22单元1302

73.58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3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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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杨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51单元2102

63.46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3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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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周春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21单元2701

92.45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3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张玉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31单元1603

64.89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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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芦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172单元1801

71.98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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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高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12单元601

91.76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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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战苓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23单元803

65.31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8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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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闫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61单元2003

67.95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6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仲卫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23单元2203

65.60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7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张明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61单元1301

59.06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7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曹松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91单元2602

70.39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7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周洪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D81单元2303

69.12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7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张晓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51单元801

69.49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7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2字2034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04 19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曹立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道外区陶瓷小区C31单元2803

65.17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3 27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外2字第HLJTC10033

拟 登 记 不 动 产 情 况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益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陶瓷小区D6栋2单元2001号

116.41

住宅


      根据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所有人公示如下:

 如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存有异议的(包括房屋经多次交易过程中存有异议当事人),请在此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处道外区第二分中心共同分别提交异议书面申请,请求暂停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

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理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电话51033297

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中心道外第二分中心,受理地址:道外区南直路703号,电话87072843

2020 922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外2字第HLJTC10034

拟 登 记 不 动 产 情 况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甄宇迪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陶瓷小区C7栋2单元1401号

120.29

住宅


2

苏贵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陶瓷小区C7栋2单元2103号

62.29

住宅


3

韩成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陶瓷小区D10栋1单元1501号

61.17

住宅


      根据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所有人公示如下:

 如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存有异议的(包括房屋经多次交易过程中存有异议当事人),请在此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处道外区第二分中心共同分别提交异议书面申请,请求暂停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

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理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电话51033297

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中心道外第二分中心,受理地址:道外区南直路703号,电话87072843

2020 924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0 2字第SH60005

      根据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不动产权现受让人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徐静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地铁家园小区61单元3004

住宅


 

 

如对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存有异议的,请在此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市道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外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请求暂缓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相关手续。

    哈尔滨市道外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道外区兴业街157409室;电话87822575

    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中心道外第二分中心,受理地址:道外区南直路703号,电话:87072843

 2019  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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