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现受人公示如下:
本人赵凯,李延杰之子,身份证号:230105********2716。李延杰生前有房产一处,坐落于哈尔滨市道外区东棵北四道街107号红城小区14号楼2单元4层1号,建筑面积93.26平方米,使用用途为住宅,该房产已继承给赵凯,现对该不动产拟登记并进行公示。本人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无任何法律及债务纠纷,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现面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223室 ) 电话:88973312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外二分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copyright© 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技术支持: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黑ICP备:17006522号 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