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年 4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道外区南直路703号
联系方式:87072842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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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建筑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刘祥凤 |
房屋所有权 |
道外红旗大街1124-5号A2栋1单元2602号 |
127.26平方米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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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外二分中心
2023 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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