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3〕外2字第HLJTC10006号
根据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所有人
公示如下:
拟 登 记 不 动 产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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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林依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陶瓷小区01、02地块8栋2单元801房屋 |
107.37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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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存有异议的(包括房屋经多次交易过程中存有异议当事人),请在此公示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处道外区第二分中心共同分别提交异议书面申请,请求暂停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手续。
哈尔滨好民居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理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电话51033297。
哈尔滨不动产登记中心道外第二分中心,受理地址:道外区南直路703号,电话87072843。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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