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孙晓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1栋1单元2102号 | 86.08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梁振学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1单元801号 | 60.78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金宝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1单元1304号 | 46.79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周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7栋2单元302号 | 80.07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刘垒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1单元903号 | 80.91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大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4栋1单元2503号 | 71.02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管立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2单元1602号 | 86.32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孙淑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1单元1601号 | 61.48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5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史克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1单元1602号 | 86.87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刘权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D13栋1单元901号 | 60.12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朱奎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1栋1单元2003号 | 62.75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淑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3栋3单元1701号 | 47.22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张喜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1单元2504号 | 42.65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李海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2单元1603号 | 81.16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慧琴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1单元103号 | 65.71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徐明健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6栋3单元902号 | 82.89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胡英滨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3栋1单元2203号 | 81.65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9栋1单元2204号 | 85.25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6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桂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4栋2单元1901号 | 89.04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曲学文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3单元1601号 | 94.60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马淑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4栋1单元1704号 | 92.81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张鹏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3栋2单元1402号 | 62.28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刘伯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2单元1103号 | 86.87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梁彦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2单元1703号 | 81.16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杜洪庆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6栋1单元1001号 | 63.99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孟祥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4栋1单元1902号 | 59.99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陈硕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9栋2单元2004号 | 61.33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邰永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4栋1单元2003号 | 71.02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7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祝桂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3单元1301号 | 94.60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公 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徐玉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3栋1单元1903号 | 81.65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4月 30日
copyright© 2003-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声明: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承办单位: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技术支持: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黑ICP备:17006522号 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