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谢文强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2单元702号 | 80.91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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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陈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3栋3单元402号 | 81.65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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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陈滨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D8栋1单元2003号 | 69.1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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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董风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4栋1单元2704号 | 89.04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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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5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欣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5栋2单元402号 | 86.3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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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巩丹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9栋1单元1804号 | 93.63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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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巩丹丹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1栋1单元1802号 | 86.08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郑永亮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2栋1单元1403号 | 80.91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第二 分中心
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8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郎立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3栋3单元1304号 | 62.04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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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9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刘宇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4栋1单元203号 | 71.02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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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9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王利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F1栋1单元2104号 | 85.10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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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92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崔华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C3栋1单元402号 | 50.31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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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5月 1日
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19 〕 外2字第2049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9年05月3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通港街31号
联系方式:51033297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李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陶瓷小区D11栋2单元903号 | 64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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