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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21 〕 外 1字第3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 年 5 月 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道外区南十七道街183号
联系方式:88947319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周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道外区邮政街01号宝通府第1单元9层4号 | 74.55 | 住宅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道外一 分中心
2021 年 04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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