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1】第27号
根据哈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本人郝霖天,现为坐落于哈西民主家园B10栋2单元27层2号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00.80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张素琴已将该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01090215358。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5月1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哈西新区阳光街7号,联系电话:0451-51871905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道里一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联系电话:0451-87630943。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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