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0 年 2 月 10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联系方式:0451-8630315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赵雅云 | 土地、房屋 | 南岗区振兴街78号2单元2层2号 | 55.50 | 住宅 |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20〕南字第0003号 |
2 | 邵玉兰 | 土地、房屋 | 南岗区振兴街78号3单元2层4号 | 44.01 | 住宅 |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20〕南字第0004号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南岗分中心
2020 年 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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