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美妮

发布时间: 2023-05-29 09:11: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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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市政府关于历史遗留不动产权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对以下房屋的不动产权所有人公示如下:

本人 孙美妮 现为坐落于 平房区秀水名苑14号楼3单元41号(原房屋地址东至建安四道街、西至用地界线、南至哈南第二大道、北至滨电街143单元401室) 房屋的受让人,该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56.07平方米。该房屋原所有人 韩淑环 已于2023416日将房屋实际交付本人,由本人实际占有,原房屋拆迁协议号10308009A;安置房屋补充协议号23831270700。本人自愿承诺该不动产权属无争议,申请不动产登记所提供申请材料均真实有效,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应后果和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共同分别送达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平房分中心。

 

公告人:孙美妮

20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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