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1〕松字第0073号

发布时间: 2021-10-21 11:28:4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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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2021〕松字第007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松北一路8

联系方式:0451-84094154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翟艳枝

房屋

北岸润和城小区261单元33

75.06平方米

住宅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松北分中心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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