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哈不动产权历史遗留〔 2021 〕 香字第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项目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41号),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 年 5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01号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香坊二分中心)
联系方式:82632063
拟登记不动产情况 |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熊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香坊区南郡凤凰湾小区A3栋1单元602房屋 | 91.95平方米 | 住宅 | 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报纸、收据、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征收)安置房屋补充协议 |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香坊二 分中心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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