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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关于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24 14:11:0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按照哈尔滨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2023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环节后,现将下一步现场资格确认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确认人员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手机信息。

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0日8:30-11:00。

三、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1号楼八楼会议室。

四、现场资格确认材料

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包括高中或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学历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已参保或未参保人员均需提供);

报考00101301岗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相应比例。若达不到相应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未按要求参加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确认资格,并取消后续一切资格。若因个人原因遗漏电话或短信通知,错过现场资格确认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经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考生本人,《报名信息表》原件、报考要求出具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用于存档备查,概不退还。

3、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应聘材料不齐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确认情况非最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51)87153343(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451)87153342(纪检室)

 

 

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事务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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